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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决定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2-01-10访问量: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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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决定

1、奖励计划

       学校自2012年起,对申请国基未中但评分较好的,给予每项2万元的培育基金。凡纳入学校培育基金的,学院将再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的培育鼓励基金(从学院创新基金里支出)。

2、深挖储备科研人才计划

       学院鼓励教师申报国基,对申报2012年度国基计划的人员,学院层面优秀推荐申报2012年度的各类国家、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委课题。不申报2012年度国基计划的人员(正在主持国基项目除外),原则上不能从学院层面推荐2012年度的各类国家、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委课题(产学研课题除外)。

3、提高标书质量计划

      为保证我院提交国家自然科研基金申请书的质量,学院计划按照申请书领域邀请我院学术委员会和学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对国基标书进行初审和批改。希望得到专家审批标书的科研人员,可将申请书在2012215日之前交至学院科研秘书付玉英老师处,学院将把申请书送给同行专家修改,修改意见会在2012221日之前返回,科研人员也可提供期望批改标书的校外专家名单,由学院联系协调。支付评审专家的劳务费由学院承担。

 

                                                         20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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