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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收取办法(2012-06文件)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2-04-11访问量: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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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上理工光电[2012] 06

 


 

科研项目管理费收取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教师努力争取获得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学术水平,从而加速学院向国内一流科研强院的目标迈进,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1241日起,我院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的管理费按照合同金额的大小,向学校上缴不同额度的管理费:
  1
、纵向项目按照项目合同经费金额,100万以下收取到款经费管理费5%100万到200万段收取3%200万到400万段收取2%400万到800万段收取1%800万以上段收取0.5%

2、横向项目按照项目合同经费金额(扣除硬件部分经费),100万以下收取到款经费管理费3.22%100万到200万段收取3%200万到400万段收取2%400万到800万段收取1%800万以上段收取0.5%。(横向项目需按照财务处规定另外上缴开票费用6.78%
  希望我院教师在完成科研项目的过程中,做到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期完成、保证信誉。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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