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管理办法》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根据《光电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对符合参与综合考核要求的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1-55270283
咨询邮箱:gd201@usst.edu.cn
监督电话:021-55272982
监督邮箱:gdxy@usst.edu.cn
已在公示名单中且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务必在5月9日中午12:00前发送确认邮件至gd201@usst.edu.cn:邮件主题为“xx确定参加/放弃2025年光电学院博士综合考核”,邮件正文为:姓名,报考专业,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确定参加/放弃2025年光电学院博士综合考核”。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考生视为放弃。
公示考生名单中“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明确参加综合考核的,须在2025年5月9日22点之前,登录上海理工大学校园支付平台(https://cwcpay.usst.edu.cn/)缴纳报考费。详情请见《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https://yz.usst.edu.cn/2025/0427/c3391a340042/page.htm)
近期学院会发布“光电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光电学院研究生招生主页。
光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