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本科课程全程式—过程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浏览次数:88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要求,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现学生学业合理增负,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决定在部分本科课程中先行先试,推行本科课程全程式-过程化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程式-过程化考核指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学习效果,以阶段性、动态性、全程式的考核形式对学生做出的综合性评价。

全程式-过程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转变“标准答案考试、一考定成绩”的课堂教学评价方式,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促使学生在课堂上真学、真想、真领会,真正独自思考、自发学习。

全程式-过程化考核应做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形式多样、考核内容覆盖面广、考核过程可回溯、考核结果公平,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学业记录全程留痕。

二、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核成绩比例

全程式-过程化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组成,每门课程的考核次数应不低于5次,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70%,次数不低于4次;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50%(具体成绩录入方式见附件)。

(二)全程式-过程化考核课程覆盖比例

截至2020年底,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实施全程式-过程化考核的课程教学班数应不少于教学单位2020年度开课总教学班数的50%。本年度开设的荣誉课程应全部采用全程式-过程化考核方式。

三、实施建议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可由出勤情况、课堂问答、作业测评、读书或调研报告、小论文、阶段性测试及其他考核形式组成,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具体考核形式。平时考核可随堂进行,也可根据考核形式特点单独组织;平时考核的作业、报告、测试试卷等资料由任课教师自行保存备查。建议利用超星平台开展平时考核,并利用平台进行全过程留痕。

(二)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综合考察学生对课程所有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期末考核建议采用笔试形式,时间以2小时左右为宜,可采用开卷、闭卷或者开卷、闭卷结合的方式。根据课程的考核方式(考查或考试)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考查与考试的时间规定进行。

(三)基于非标准答案考试的评价体系

平时考核的命题可由任课教师或课程教学团队集体讨论确定,鼓励任课教师进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探索,考试题目应注重对学生思辨性、创新性思维的引导。

原则上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授课时向学生公布课程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比例等。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全程式-过程化考核课程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全程式-过程化考核课程的质量监控,定期对实施全程式-过程化考核的优秀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操作指导.pdf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