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立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342

各学院、中心:

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教委决定于7月上旬开展2024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遴选认定工作。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通过“示范中心”的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建设理念、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和数字化转型,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推进新质生产力内涵式发展,以高水平实验教学中心助力新时代高素质人才培养。

申报市级示范中心应在教学、师资队伍、实验资源、教学管理、科教融合、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

1.原已被列入市级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实验教学中心,均须参加此次申报;

2.未被列入市级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实验教学中心,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

3.已被认定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遴选立项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中心提交的申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市教委将根据上海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上海现有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整体布局,以专家函评、会评和现场考察的方式,遴选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实验教学中心列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学院(中心)于202473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方式:吴老师  55085311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st_sjk@163.com

附件1:2024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认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2024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认定申报书.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