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院组建中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08-10-14访问量:25081

上海理工大学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上理工光电[2008]1号 关于新学院组建中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学校决定,撤消原光学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建制,合并组建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现将新学院组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着“和谐、融合、提高”的组建原则,组建中重大问题全部公开,重要信息全部上学院网公示。在原两个学院办公室门前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意见。教师也可通过gd201@usst.edu.cn反映意见,实名上传,有问必答。 2、在新的机构建立以前(过渡期内),原两个学院领导、下属各部门干部及各学科点负责人将继续行使职权,原制定的政策和制度继续有效。2008年度考核和分配政策按各自原方案执行,2009年度按新教代会通过的考核和分配方案执行,2008年财务按原预算执行,2009年财务按新学院统一预算执行。 3、本着以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学院原则上将按国家一级学科内涵重新设系,系下属按需设置教研室或研究所等机构(原设置机构基本不变,但就近挂靠,如个别教师想调动部门,则在新设机构成立后向按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部门提出申请,最后由接收部门上报学院,待批准后正式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4、各级新机构负责人和各学科点负责人的聘任按“自荐推荐,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凡具备基本条件的教师都可以推荐自己,也可以推荐他人。对有争议的岗位和候选人,可采取面试等形式,由学院教授决策委员会(即将成立)拿出基本意见,最后由学院党政按“平等、公平、择优”的原则聘任上岗。 5、新组建学院英文名称为:School of Optical-Electrical and Computer Engineering, 简称:“光电学院”。在对外学术交流中,也可直接用系或教研室(研究所)的名称。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总支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08.10.14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16:00:56 2008-10-14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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