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09-03-10访问量:22115

根据《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沪财库『2007』31号)和《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08』45号)的要求以及学校财务处的要求,现特为学校教职工办理公务卡。具体事项及《上海理工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办公室会发到各个教研室。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1:09:17 2009-3-10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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