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 2009 年“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09-06-17访问量:19339

关于开展 2009 年“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09 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请各部门按照 2005 年市教委《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 “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 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 2005 〕 80 号)文件中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范围、条件 2007 年 8 月 31 日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新进校工作、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审核 6 月 23 日前,被推荐者填写《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部门初审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6 月 25 日前,学校公布审核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通过的教师在市教委网站上完成申请,并将《申请书》以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二份),由部门人事干事送交学校人事处师资办(含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55272052 邮箱: RSC1@usst.edu.cn 文件及历年资助名单请查阅人事处网站 — 青年教师学苑 附件 :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 人 事 处 2009 年 6 月 16 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3:17:41 2009-6-17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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