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2009年结账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09-11-25访问量:13501

  为了配合上海市财政改革要求,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保证2009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2009年度有关结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9年报销时间安排  1、预算内经费(编号第一位是数字“1”或“2”的红支票):柜台付款至2009年11月30日。为了满足部分部门和教师12月份付款的需求,又不影响正常财务决算的进行,特对报销的时间和方式作如下调整:12月1日至12月15日实行投递报销(详见财务信息网“投递报销说明”),12月16日起停止预算内经费的报销。  2、其他经费:柜台付款至2009年12月25日。  二、有关结算业务的处理  1、 内部支票结转;  2、 暂借款冲账;  3、 外单位转入支票的入账;  4、 到款入账,发票、收据的开具;  5、 暂借发票、收据的结算。  请各有关人员在2009年12月25日前及时办理。  到期未冲销的暂借款,不再保留经费额度。冲账时直接扣减冲账年份的经费预算(即2009年借款2010年冲账,将重新扣减2010年经费)。  如不能按期办理上述业务的,请书面说明原因,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账  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经费结算的正确性,请各位老师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卡(查询办法详见财务信息网)。如核对有误,请于2009年12月28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四、预算内结余经费的处理  根据财政改革的要求,2010年将实行“零余额账户”,原则上预算内各项目经费(包括:编号第一位是数字“1”或“2”的红支票)经费结余不再保留。为了使各位老师逐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2009年作为过渡期,2009年各项目余额(学院统一管理经费除外)将列入学院2010年预算,由学院统一进行调配。各学院请于2009年12月29日到财务处领取结余项目清单。  五、2010年经费的使用  2010年财务报销自1月4日开始。  为了方便各项目经费的使用,2010年预算内经费使用实行预拨款的办法。学院、部门日常经费仍使用原经费卡,不需要办理手续;学院转拨各项目负责人的经费请于2010年1月4日前提供明细清单(清单格式详见财务信息网)。 财务处2009年11月23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5:09:15 2009-11-25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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