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续保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0-03-02访问量:10692

2010年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的参(续)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工会小组将本组参(续)保人员情况,统计汇总后于2010年3月15日前交院办。具体要求如下:1、今年参保人员范围:2010年3月底本校在职职工(包括2010年3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2010年2月底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参加在职人员互助保障,由退管会为其办理退休人员的互助保障。3、今年参保费由本人承担(每人50元)。4、2010年3月底前已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因工作需要而延聘的(不包括退聘),须在备注里注明“延聘”。5、汇总名单见附表格式(院务公开栏),电子版传邮箱(gdyb@usst.edu.cn),现金交院办。 院工会 2010年3月2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6:06:06 2010-3-2 星期二
分享到: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