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推荐选派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0-03-18访问量:9967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22号)的文件精神,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切实组织好本部门教师的推荐工作。 2010年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资助30名,其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学校向教委推荐2名,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2名。 选派范围、条件: 1.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完成“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并获得优秀的青年教师可优先推荐。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选派教师应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必须具备45岁以下副高以上职务教师或4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各接受高校、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可在武汉中心网页www.train.whu.edu.cn 查询和下载。 《推荐表》(一式三份)和《一览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打印表和其电子文档,送交人事处师资办(第二办公楼413室,电话:55272052,E-mail:RSC1@usst.edu.cn)。截止日期为3月24日。 附件:1、《推荐表》 2、《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0年3月18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6:27:14 2010-3-18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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