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岗位推荐和聘用原则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0-07-03访问量:7580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岗位推荐和聘用原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理工【2010】78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岗位和聘用的基本原则如下:一.各申报者申报相应的岗位,必须满足《上海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相应岗位的基本条件。二.在满足上述学校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将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和聘任相关岗位:1.为学院或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亮点)者优先,尤其是学校规定的取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亮点 的。2.二年内将退休的,多年来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同志。3.近三年来年平均年考核业绩点明显高于同职务教师者。4.担任现职务时间较长者5.工龄校龄较长者优先。三.学院将按上述条件按优先级别从上到下优先推荐,在优先级别高的条件都不满足或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再按低一级条件推荐,最后将推荐者或聘任者的基本信息公开 ,包括亮点信息,年均业绩点信息等,接受大家的监督。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0.7.2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1:21:54 2010-7-3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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