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教授办公用房和科研用房分配与登记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0-09-06访问量:7030

原外语楼即将启用,学院决定该房主要用于教授办公用房和科研用房。 教授办公用房面积约15~17平方米。经学院研究决定,这次教授用房原则上按教授年龄从二至五楼排序,如有特殊原因请与办公室何老师联系。 另,科研用房请广大教师抓紧登记,学院按需求优先原则安置(具体政策见上理工光电[2010]10号文件“关于公用房分配和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的办法”)。9月20日前安置的科研用房在原政策基础上适当优惠。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3:02:24 2010-9-6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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