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0-12-09访问量:6512

各基层单位、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工作上新台阶,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构建和谐,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201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好事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全校在职和离退休的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均属评选范围。2010年度内我校各职能部(处)、各学院(部)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发扬文明新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3.在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  4.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和校园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方面作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6.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  7.为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并卓有成效的;  8.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科普等主题活动中,为营造健康向上、高雅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积极贡献并有一定影响力的;  9.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积极创新、团队攻关,为产学研合作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10.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  11.体现科技、教育特点和时代特征,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2010年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事将采取网上评选和文明委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并择优上报参加2010年度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的评选。  2、上报材料分为个人和集体,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时须交300字左右的事迹概要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事迹材料的文字力求朴实、简练。推荐事迹材料请于2010年12月28日前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gdyb@usst.edu.cn)。  三、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来的201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事将由校文明委召开表彰大会予以通报表扬,通过校园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向获奖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荣誉证书、荣誉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附件(请到“院务公开”中下载):201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文明创建十佳好事申报表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0:21:38 2010-12-9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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