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和选派 2011 年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1-03-22访问量:6267

关于申报和选派 2011 年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1 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 [2011]37 号)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先行启动申报和选派“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将 2011 年申报和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条件

        1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3 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被列入学院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2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

        1 、各学院(部)推荐 1-3 人。

        2 、市教委资助经费用于委托培养费、访问学者差旅费等。

三、推荐程序

        1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选派条件,认真做好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应提供相应配套措施予以支持。根据选派条件和本部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把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青年教师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帮助教师落实接收学校和导师。

        2 、被推荐人员个人应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于 3 月 25 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 1 式 3 份,附电子版)、《一览表》(电子版)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3 、学校审核,将推荐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高师培训中心。在保证推荐对象质量前提下,学校优先推荐已确定接收学校和导师的人选。

        注:国内各接收高校、学科、导师、课题目录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可在 http://www.train.whu.edu.cn 网页上查询和下载。

        附:1、推荐表

                2、一览表

联系人:周理军

联系电话: 55272052

邮箱: RSC1@usst.edu.cn

人事处

2011 年 3 月 21 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5:33:31 2011-3-2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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