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09-12访问量:11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科研项目课程实施办法》(教务处〔2021〕13号),为推进科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学校现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课程培育工作,有关事项请点击学校教务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要点摘录,详情请见教务处通知原文:  

一、培育程序

1、科研项目课程负责人应已经取得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

2、培育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如需面向全校招生,请课程负责人在附件1中详细填写招生和录取方案;

3、课程负责人在学期初制定培育目标、培育计划、检查管理、考核方式等。课程培育取得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学生排序前三)后方可在学期末申请立项。

二、培育条件及周期

1、项目课程所依托的科研项目应是从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或企业获得的、经费充足的在研项目,所依托项目起始到结束时间能够覆盖项目课程的培育、立项、结项等所有程序,且已在科技发展研究院立项

2、培育时间以学期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学期;

3、课程负责人按学期进行培育记录(附件2),作为培育审查评估的依据;

4、其他学年学期已备案的培育项目且未立项,如计划在本学期末申请立项,需重新备案

三、申报培育计划的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17点前完成填报附件1“科研项目课程培育计划表”。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55273185。

附件:

1、【腾讯文档】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课程培育计划表

2、科研项目课程指导记录.docx(一名学生一套;请自行保存,供学期末申请立项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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