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关于人才培养改革的工作要求,全力促进教育、科技、人才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与科学素养,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科研项目课程实施办法》(教务处〔2021〕13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课程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请点击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第一批科研项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节选)
1、申报教师已取得主讲教师资格且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可全程在校完成线下授课任务;
2、申报的科研项目课程应已培育不少于1学期,经学院审核培育成熟并取得一定成果;
3、科研项目课程依托的科研项目应是从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或企业获得的有经费资助的在研项目,且已在学校科技发展研究院备案、立项;本学期每个科研项目仅能申报一门课程;本学期每名教师仅能申报一门课程;
4、鼓励学生学生在读期间仅限修读一门科研项目课程,通过修读科研项目课程最多获得2学分;科研项目课程立项后不得变更修读课程学生名单;
二、其它事项
1、大中学一体化科研项目课程的工作量额外计算,详情请点击↑教务处通知查看;
2、鼓励学校重大战略合作项目科研项目课程积极申报。(包括依托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等);
3、鼓励学校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教师开设大科研项目课程。大科研项目课程是科研项目课程中的一个类型,面向多学院、多专业、多年级学生,注重培养学生交叉性、创新性科研素养,经过培育立项后可连续开课2-4个学期,可培育学生每学期不多于10人。
【说明】“重大科研项目”指的是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100万以上。项目周期覆盖科研项目课程从培育到结题整个过程。
三、申报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于2025年6月18日(周三)17点前在指定的“教学项目平台”中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表word文件、专业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表PDF文件、培育期间取得的成果支撑材料);
2、6月19日-6月22日,学院完成评审、公示后,向学校教务处推荐;
3、学校评审后确定最终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