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实验室: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及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及实验室自查(2025年3月5日-3月7日)
1、各部门、实验室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一),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2、2025年3月7日17:00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表提交(附件二),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实验室负责签字)扫描版发送至邮箱oecelab@uss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实验室负责人] 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提交日期]”。
二、学校检查(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
资产处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实验室安全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资产处将对实验室所在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各部门根据整改要求,按期认真落实整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