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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推动中芬两国科学家间的实质性合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芬兰科学院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2007年双方将资助最多4个合作研究项目,项目所在领域为与环境有关的生态学研究和与环境有关的能源研究,执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项目将由中芬以外第三国专家进行国际评审,评价指标包括:中芬合作必要性;合作研究的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中芬研究队伍的水平和对青年研究人员培养的贡献等。 一、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请合作项目的我国研究人员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强强合作,优势互补,可望取得重要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中方申请人需与芬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填写中、英文申请书。 1. 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请登录https://isis.nsfc.gov.cn/网站,进入‘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后,选择‘多年期项目’之下的“NSFC-AF项目(中芬)”申请书并附合作研究协议书或意向书; 2.填报英文申请书“NSFC-AF Application Form for Chinese-Finish Joint Research Project”(见附件),并附以下英文附件: (1)合作研究计划(不超过15页),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作研究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及实施方案; ●项目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与项目相关的人才培养计划。 (2) 合作研究项目摘要(不超过1页); (3) 双方申请人简历(各不超过4页); (4) 双方申请人发表文章目录,总数不超过25篇。 3.请将“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请在2007年2月10日之前将打印的中、英文纸质申请书报学校科技处。 附件:英文申请书 科技处 2007.1.24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工程学院 16:06:17 2007-1-24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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