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07-06-08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上海市2OO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校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OO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围绕《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所列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内容,申报人也可在以上研究领域与方向中自行拟定题目。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原则上应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应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 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每份申报材料需一式四份。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五)《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202.121.15.145)下载。 (六)本次申报将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科技处校内受理截至6月22日。联系人为张芝苓,黄卫东,联系方式:55270566,联系地址为第二办公楼306。 科技处 2007年6月8日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工程学院 16:34:40 2007-6-8 星期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