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08 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请各部门按照 2005 年市教委《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 “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 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 2005 〕 80 号)文件中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范围、条件     2006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新进校工作、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审核     9 月 5 日前,被推荐者填写《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市教委网站: WWW.seei.edu.sh.cn 下载),部门初审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9 月 10 日前,学校公布审核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通过的教师在市教委网站上完成申请,并将《申请书》以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二份),由部门人事干事送交学校人事处师资办(含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55272052     邮箱: RSC1@usst.edu.sh.cn    附:2005年教委文件《实施办法》     历年资助名单请查阅人事处网站 — 青年教师学苑 人 事 处 2008年8月29日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10:04:30 2008-9-1 星期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