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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200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抓紧做好本市200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科技奖励、统计和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凡在本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个人及各类企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自选课题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当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按属地化原则或主管部门的关系统一到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成果登记软件使用2007年版本软件V4.0,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网页jlb.stcsm.gov.cn下载。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技术评价证明1份,电子文档1份(可发送至jlb@stcsm.gov.cn)。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分别是: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书、验收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有其中之一即可。2、基础理论成果:评价证书或论文、学术专著的评审意见(可由本单位学术部门出具的评价意见,计划内项目的验收证书)。3、软科学研究成果: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验收报告等。4、科普著作:出版社出版刊号及出版物一套(本)。本年度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按上述要求,保质保量认真、及时做好本年度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以免影响明年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联系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13室联 系 人:史进联系电话:54259532 64645557-4213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20:50:56 2008-9-18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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