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0-04-22访问量:15644

各学院(部):  2010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教师。  二、“晨光计划”申报单位分为A类、B类,A类主要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主要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4项。  五、申请者须于5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见附件)交至科技处,经校内专家评审后,由科技处统一上报。教委与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附件: 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管理办法.doc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学院注:附件请到科技处网下载。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2:22:08 2010-4-22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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