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俄 (NSFC-RFBR)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2-03-02访问量:6364

 
 
 
 
各学院(部):
根据双方基础研究合作谅解备忘录,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将继续征集资助双边合作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数学、力学、信息学(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 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 化学、材料科学(Chemistry, Materials Sciences);
  4) 生物学、医学(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 地球科学(Earth Sciences);
  6) 电信、计算机科学(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7) 工程科学(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8) 管理科学(Management Sciences)。
  (二)资助强度:我委将对双方共同批准的每个项目给予最多9万元资助,分两个年度拨付。
  (三)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含小型双边研讨会)。根据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接待方”原则进行资助,即由派出方支付出访科学家的国际旅费,接待方支付来访科学家的当地生活费。
  (四)项目执行期:2年(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五)项目批准结果将于2012年年底在NSFC网站公布,获批准项目须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届时发布的项目审批结果通知。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13年(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开展的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应有利于在研项目的进展。
  (二)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受资助人必须是依托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参与基金项目总数3限项查重。
  (二)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三)已获得2012~2013年度中俄合作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能申请此轮项目。
  (四)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书在线填写步骤:中方申请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è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角色,进入ISIS主界面è点击“申请”版块的“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界面è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è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 “+”号或右侧“展开”按钮,展开该类项目下拉菜单è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è在“请选择合作协议”右侧的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FBR项目(中俄)”,同时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è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è完成填写中文申请书,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二)双方课题负责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为期两年的交流计划,并在申请书中予以详细说明。
  (三)除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申请人还须以附件的形式在ISIS系统上传以下电子版附件材料:
  1、双方申请人学术简历;
  2、双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2425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并打印一套纸质申请书,连同双方申请人学术简历和双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即可)一并报送科技处,由我处统一上交至国家自然基金委。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1:03:42 2012-3-2 星期五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