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大力发展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成果资源优势,促进产、学、研互动发展,更好地为企业转型发展服务,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简称科促会)与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简称科发中心)联合组织实施《助推计划》活动。 征集范围: 《助推计划》项目系上海高校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项目,应符合上海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的配套服务产业领域(即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民用航空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有助于技术升级改造、转型发展的科研成果,项目技术比较成熟,资料齐全、完整,可产业化程度高,预期有市场发展前景,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系可供企业采购、以技术转让方式向企业提供技术转移的高校项目。此次征集范围为2012年1月至9月期间,能够与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项目。 征集办法: 由科促会、科发中心牵头,我校科技处负责落实项目征集工作:统一填写由主办方制订的《助推计划》高校转化项目登记表(附登记表),并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价体系》要求,进行筛选、把关,科技处会将项目收集整理后统一送交主办方。 操作程序: 年度《助推计划》推进工作,操作程序大致为: 1.主办方会同各高校科研处征集高校成果项目并进行遴选、分类、整理; 2.组织专家按照《高校科技成果项目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评价,公开推出入选年度《助推计划》的高校成果项目; 3.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和组织专项活动等多种方式促进高校项目与企业需求信息对接,促进校企合作项目对接洽谈,项目合作签约(校企签署“技术转让”协议); 4.组织专家评选(暂定下半年组织一次),主办方审核、确定资助项目,公布年度《助推计划》中标项目,开展跟踪服务; 5.项目验收并编写成功案例,推荐参加产、学、研结合评优活动。 项目资助: 《助推计划》支持本市的不同所有制企业(重点是本市中小企业)采购、承接高校科技成果项目,实现转化、产业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鼓励、支持本市企业(重点是中小企业)采购、承接高校科技成果,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主办方(科促会、科发中心)双方共同出资对年度《助推计划》中标入选项目进行资助。资助经费由主办方(科促会、科发中心)共同筹资承担,2012年度总资助经费定为200万元,科促会、科发中心各出资100万元,其中,科促会资助经费用于资助中标上海企业,科发中心资助经费用于资助中标上海高校。2012年度,对通过评审、确定资助的项目,科促会用于资助上海企业的单项资助经费为企业采购高校项目金额的10%,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为5万元;科发中心用于资助上海高校的单项资助经费为企业采购高校项目金额的15%-30%,单项资助经费最低为1万元,最高为15万元。对符合各项条件进入评审程序但最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给予高校3000-5000元的资助经费用于补贴前期推介和组织推进的费用。 时间节点: 我校项目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请于截至日期前将《助推计划》高校转化项目登记表交至科技处。 附件1 《助推计划》高校转化项目登记表.doc 科技处联系人:陈善忠、曹剑炜 55270566、黄华杰 55274272 科技处 2012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