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类别和对象 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和面上两类。青年项目注重培育有潜力的年轻科技人员,主要资助32周岁(含)以下且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的青年科研人员;面上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一般资助副高(含)职称以下未有省部级(含)以上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优先支持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3)青年项目资助32周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五、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5项,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青年项目。我校实行院校两级评审,择优推荐,各学院(部)申报名额见附件。 2、请为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将在线打印的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1份(须有水印)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请各学院于2012年5月14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将学院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以及推荐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交至我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统一上报市科委。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xls 申报科委项目单位相关资料.rar 可行性方案课题依托单位意见.doc 学院推荐函.doc 各学院汇总表.xls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