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2-04-25访问量:5649


 
发布时间:2012-04-25   浏览次数:9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领衔开展科技工作,市科委将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200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三、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7、2008、2009年启明星计划(A、B类),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且验收综合评价为优秀的青年科技人员。

  四、2012年度启明星计划在继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启明星培养的同时,将加大对企业科技启明星的资助范围和力度,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立足企业需求开展的研发工作,为企业选拔和培养一批青年科技人才。

  五、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科技网)。

    凡在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科技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启明星计划项目:

    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本年度启明星计划。

  六、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2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A类: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2010、2011年获得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数总和,2010、2011年未获资助的单位可申请1项。我校今年申报名额为3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七、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八、请为我校为依托单位的人填写附件中《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一式1份,于2012年5月4日前上交至我校科技处,并将《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再在线进行网上填报。

    九、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申请者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年,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

 

 

附件: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下载).xls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2010版).doc

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可行性方案课题依托单位意见.doc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2年4月25日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2.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3.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2:10:51 2012-4-25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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