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2-05-21访问量:4855

 
发布时间:2012-05-19  

各学院(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211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我校只能申报A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四、“晨光计划”从今年起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试点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每校限额申报1。“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成果等。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4(艺术类除外)。

 

    六、“艺术学”专项我校实行院校两级遴选,各相关学院(部门)均限报1项,请有意申请者将申请书一式6份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26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电子版汇总表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遴选择优推荐

    七、请我校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艺术学”专项除外)于201267日前将纸质版的申请书一式6直接交至我校科技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usstkjc@126.com,由我处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doc

“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2年5月18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1:12:37 2012-5-21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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