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结账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12】39号),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保证2012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年终结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报销时间安排
1、预算资金(项目编号第一位“1、 2、 4、
2、科研经费(项目编号第一位“
二、有关结算业务的处理
1、暂借款清理工作 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学校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学院和职能处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及时冲账。
2、到款入账工作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
3、票据收缴工作 领取整本发票或收据的学院和部门,请把未使用的票据在
4、经费核对工作 请及时办理内部支票转账。老师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核对有误,
三、结余经费的处理
1、预算内经费(项目编号第一位“1,
2、专项资金 (项目编号第一位“
3、其他收入(项目编号第一位“
4、科研经费(项目编号第一位“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3:18:59 2012-11-12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