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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结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2浏览次数: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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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结账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12】39号),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保证2012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年终结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报销时间安排

1、预算资金(项目编号第一位“1、 2、 4、5”),最后付款时间:2012年12月20日。包括现金报销和银行转账(含投递报销)。

2、科研经费(项目编号第一位“3”),最后付款时间:2012年12月28日。包括现金报销和银行转账(含投递报销)。

二、有关结算业务的处理

1、暂借款清理工作  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学校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学院和职能处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及时冲账。

2、到款入账工作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

3、票据收缴工作  领取整本发票或收据的学院和部门,请把未使用的票据在12月28日前交回财务处,经办人必须对票据进行核对、结算,2013年重新办理申领。

4、经费核对工作  请及时办理内部支票转账。老师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核对有误,12月28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三、结余经费的处理

1、预算内经费(项目编号第一位“1,2”)   根据财政改革和零基预算的要求,原则上预算内各项经费结余不再保留。2012年全面实行零基预算,除福利费外2012年末所有项目余额不予保留,包括老师作为负责人的专项经费。

2、专项资金 (项目编号第一位“5”)  执行期已到的项目不再执行;执行期未到的项目由财务统一上报财政申请项目延期。如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请予配合。

3、其他收入(项目编号第一位“4”)  2012年管理有所变化。请按《财务处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通知》执行,2013年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4、科研经费(项目编号第一位“3”)  暂不清理。如有政策变化,财务处将及时通知。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3:18:59 2012-11-12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