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领衔开展科技工作,市科委已启动2013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B类、跟踪)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年龄未满35周岁(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依托单位须在201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启明星计划(跟踪)面向年龄未满40周岁(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取得较好成果的启明星计划(A类、B类)完成者。我校限报1项。 四、2013年度启明星计划在继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启明星培养的同时,将加强对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青年启明星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研发工作。 五、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本年度启明星计划。 六、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3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A类: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申报数限为3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七、课题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申请者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6个月/年。 八、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离线填写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 “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usstskjc@126.com。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注: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申请书.zip 附件: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3年0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