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教师于2013年2月1日开始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五、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六、项目实施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要求,我校2013年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申报限额如下:博导类课题10项;新教师类课题15项;优先发展领域课题1项。请以我校为依单位的申请人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七、通过校评审的项目需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由校收齐后统一交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附件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doc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3年0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