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关于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补充办法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3-03-26访问量:851

 

光电学院关于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补充办法

 

1、学院推荐到学校的名额为13名,其中青年项目至少申报4名。

2、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和面上两类。青年项目注重培育有潜力的年轻科技

人员,主要资助32周岁(含)以下且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

的青年科研人员;面上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一般资助副高(含

)职称以下未有省部级(含)以上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原则上正高职称不能申报,如果正高职称本人坚持申报,且获得学院和学校两级评审的支持,则上海市科委要求该申请人在研究期间必须拿到国家级项目,否则项目验收不能通过,而且申请人也将面临学校和学院的两级惩罚。

3、学校要求学院45前完成院内评审,为此我院截止时间为42。请我院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

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在线

填写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并于42日下午5点之前,将离线打印的项目课题可行性

方案一式1份交至学院科研秘书付老师处。

4、为了学院评审需要,申报人须下载并填写“申报人近三年科研成果汇

总表”,并于42日下午5点之前将成果汇总表书面打印版交至学院科研

秘书付老师处。

5、去年(2012年)申报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获得学校推荐到上海市但

未获得上海市立项的教师,如果2012年以来在论文发表、获奖方面没有明

显进展,则停申请一年,即本次不得申请。申请人是否去年获得学校推荐到上海市选拔,可联系科研秘书付老师查询(55271871)。

 

学院办公室-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9:02:19 2013-3-26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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