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共设立200项左右。项目直接费用的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本年度特点
本次教委项目与以往不同之处是:取消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类。
四、对项目申请人要求:
(1)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级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五、我院截止申报时间节点
请以我院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中的间接经费无须填写,下达的经费为项目的直接经费)、《申报一览表》。各申请人请于2014年9月8日中午12:00前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份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程老师办公室(学院306办公室),学院将于9月8日下午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4名到学校科技处。
科研口
5527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