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要求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5-11-08访问量:581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管理,学校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相关要求:1.做好教师上课、自习辅导、坐班答疑安排的提醒工作;
2.飞行检查教师上课、自习辅导、坐班答疑的执行情况;
3.对于个别教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有冲突的安排进行核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4.严格审批教师上课、自习辅导、坐班答疑的变更申请,至少提前一天交教务处备案。
(二)教师上课具体要求:
1.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安排必须严格按教务处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执行;
2.坐班答疑与自习辅导的安排有冲突的,必须向学院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3.教师应采取质疑、预约等措施,对学生课业、学业、创新项目、职业生涯规划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并记录学生的学号、姓名等内容;
4.教师临时离开辅导答疑场所,需明确提示。
二、管理责任
1. 未按公布的坐班答疑、自习辅导安排进行答疑、辅导属于教学过失,三次教学过失的责任人,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一次;教师擅自调课属于一级教学事故;
2. 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未及时将本部门教师上课、坐班答疑、自习辅导变更情况上报教务处的,由学院领导承担相应责任;
3. 学院应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学校即日起开始普查;
4. 学校查到教师上课、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有未到岗情况的,扣减相关学院激励计划经费,并在全校通报
请各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将工作做细、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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