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第一学期理论类课程期末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5-11-17访问量:637

 为助推教师激励计划、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服务精品本科建设,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类课程考核管理规范。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2013]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及学院安排,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缩短教学计划,提前结束课程。

2.学院组织填报考查课程考核的具体安排,填报时,注意格式要求。

3.统计汇总后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纸质稿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usstjwk@163.com

二、考试课程

1. 考试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核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考试周)。

2. 部分考试课程教学安排特殊(如教学结束周不在第20周,以及中外合作类需特别安排考试的课程),请各学院填写《特殊考试课程安排》表格(见附件1),在2015年11月18日前交至教务处,经审核同意后,考试周不再安排该类课程的考试。

三、试卷送交

1.请各学院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周课程目录》(见附件2)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理论类考查课程目录》(见附件3),并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准备试卷题稿,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按时送交。

2.命题教师认真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试卷卷首》、《试卷封面》(见附件4、5)中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试卷部分应留出足够答题空间给学生答题,答题纸如需单独附页,请随试卷一起编排页码装订,试卷及答题稿用纸一律采用A4纸。

3.交卷范围及时间节点:Ⅰ:考试周课程A、B试卷题稿;Ⅱ:考查课程补考试卷题稿。以上课程试卷印制归属教务处管理的,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课程试卷印制归属学院管理的,请交至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送交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教务处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55272239)

附件1特殊考试安排表.docx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周课程目录.xlsx

附件3: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理论类考查课程目录.xlsx

附件4:试卷卷首.docx

附件5:试卷封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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