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下属各团队、各位老师:
学院网站6月24日发布《关于办公用房申请的通知》,由于临近期末,部分教师工作较忙,未能及时的理解通知的内容以及提交申请。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办公用房、科研用房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共设备登记申请同步进行,并将第一批用房申请的截至时间延长至2016年7月1日(周五),请各位将表格填好后及时交到学院303办公室。另外,经学院院务会议讨论研究,制定了《光电大楼国家重点实验室(筹)房源使用原则》,请到教师园地院务公开栏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