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志远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0-03-18访问量:323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志远计划”入选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首聘期满考核合格、教学科研业绩突出且年龄不超过36周岁的专任教师(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成果统计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其中2017年入选“思学计划”的申报人员,应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3.为支持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青年人才的发展,对具有突出发展潜力和学术成绩的优秀人才,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可根据实际水平和能力进行申报。

二、遴选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志远计划”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学院(部、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根据选拔条件、申请人述职与测评情况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公示后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4.校长办公会审定入选人员名单;

5.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按3500元/月兑现特殊津贴(自2020年1月1日起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志远计划”候选人申请表》,所填教学、科研等业绩须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部门填写2020年《“志远计划”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两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报送前请先发送电子版)。

2.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近五年发表的重要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批件复印件等;

③近五年其它重要业绩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其中2017年入选“思学计划”的申报人员,提供近三年的材料)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已获得“沪江领军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该计划(获得上海市高校“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教师除外)。

2.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式整齐、字体统一。

3.所有材料请在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

4.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3月17日:学校下达通知

3月22日前:申报个人填写《个人申请表》和《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3月23日至27日:申报个人的科研业绩、本科教学业绩和研究生教学与培养业绩分别在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由学院人事干事统一报送相关部门),逾期及个人报送恕不接待。

3月31日前:所在部门择优推荐、排序,填写部门《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获得部门推荐的个人填写《候选人简况表》。

4月1日:所有表格(纸质版含电子文档)及附件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人事处通知及表格下载:http://rsc.usst.edu.cn/2020/0317/c2816a216251/page.htm

学院联系人:曹剑炜 55272982

 

光电学院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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