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文体活动所需服装除高档,特殊服装应采用租赁方式外,确需为参赛者购置服装的,按照每人每三年不超过1000元标准执行。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或团体的2/3,个人项目单项最高奖奖品或奖金不超过800元。团体项目单项最高奖品或奖金,人均不超过500元。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0元标准,以实物形式为参加人员发放纪念品或参与奖。
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50元。全天活动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得发放现金,文体活动需要聘请的教练裁判评委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劳务费发放标准,根据各单位实际经相关民主程序确定。
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组织活动的,不得发放劳务费,非工作日组织活动的,可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本市公园月票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观摩凭证。基层工会开展会员春秋春游秋游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组织须签订委托协议,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支范围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活动用品。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