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05-13访问量:384


根据学校《关于对学校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院决定开展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检查自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上海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196号)所列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检查内容

1.目前正在出租出借的资产情况,出租出借年限、金额,是否已进行价格评估,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程序、租金收入去向,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2.资产出租出借项目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讨论,有无相应的书面报批手续及会议记录;

3.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出租出借资产请填写《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出租出借资产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根据规定提供书面审批手续、出租出借合同、招投标文件、会议记录(上学院会议讨论的无需提供)等有关材料;

3.自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2021519日(星期三)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lp105@usst.edu.cn,或将纸质材料送至学院1017室,刘老师收。


附件1:光电学院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xlsx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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