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实验室、实验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抓紧梳理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确保专项排查整治有力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有效跟踪问效。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
二、检查范围与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可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三、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13--18日)。
1.各部门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3年4月18日下班前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http://saqjc.usst.edu.cn/index )提交。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4月19日—21日)。
1.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部门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检查完毕后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向各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1.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提交我处邮箱sysb@usst.edu.cn。
2.总结经验,持续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一)高校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5—6月)
1.市教委、高校、区教育局按各自职能分工,组织专家对所属区域随机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2.市教委将配合教育部做好高校飞行检查工作。
(三)整改阶段(2023年7—9月)
高校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后,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向上海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高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四)回头看阶段(2023年10—11月)
市教委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在本市组织安全检查实地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周军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