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级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研究生开题工作。各学科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自主安排开题答辩分组,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按要求做好开题答辩、并做好相应记录及签字工作。
在完成开题答辩后,研究生务必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题相关信息的研究生新管理系统的录入,并以班级为单位,将最终的纸质版开题报告提交至学院1019室潘老师处。
重要提醒:开题报告录入系统只在秋季学期开放,学院不具备开放系统的权限,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本通知时间内完成开题相关工作、及时录入系统,导师完成审核,以免影响后期中期考核与论文答辩申请。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