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电费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3-11-15访问量:1203

院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双碳”重大战略、建设生态环保校园有关精神及电费收缴工作要求,学院启动电费收缴工作。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抄表电费,分为学院承担、个人缴纳两部分。学院拟承担教学,会议室,公区电梯、空调、照明、泵站、公服网络机房等公共服务产生的电费。团队和个人缴纳部分,学院将补贴10%,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即日起,学院将发放电费缴纳金额通知。请相关人员接到通知起15日内,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电费至院办1017室。逾期不缴纳人员将从绩效中扣除。

联系人:吴路平    电话:55272982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31115


支票要求:

1、可从纵向课题经费(能源动力费、科研绩效、科研配套)、横向课题经费、研究生论文指导费等经费项目中支出。

2、支票对应的项目有足够的缴纳额度。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