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认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
1)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周一)17点整:学生到学院办公室(光电大楼十楼1019室)提交手写签名的纸质版认定材料;
2)11月4日-11月10日:各专业进行评审打分,学院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3)11月11日后,学校教务处完成审核后,在教务处官网的“实践教学”栏目公示认定成绩,公示期满后将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可在教务系统里查到相应成绩),完成本次认定。
2、可供申请认定的课程代码
课程代码 | 课程中文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2850240 | 创新创业大作业(1) | 1.0 | 第一次申请认定1个学分 |
12850250 | 创新创业大作业(2) | 1.0 | 第二次申请认定1个学分 |
12850290 | 创新创业大作业(3) | 1.0 | 申请认定额外的1个学分 |
12850300 | 创新创业大作业(4) | 1.0 | 申请认定额外的1个学分 |
12850280 | 创新创业大作业 | 2.0 | 申请认定2个学分 |
注意:请同学们在教务系统里查询已认定的课程代码,切勿重复认定,以免覆盖前期的认定成绩,造成缺学分。
3、申请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
本学期只接收“通过成果证书认定”一种方式,想要通过答辩认定的学生请关注下学期的认定机会:
可供选择的认定方式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方式1: 通过成果证书认定 | 1、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成果证书复印件 | 1、申请通过成果证书认定学分的学生不需要参加答辩; 2、可供认定的成果证书详见附件4学院文件(不在文件内的成果不代表无法认定,可先提交材料,并关注后续认定结果); 3、如用发表论文作为成果,请提供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已经录用尚未见刊的,请提供录用通知和稿件最新版; 4、根据学校规定,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教师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出国交流经历等不能认定大创学分。 |
方式2:通过答辩认定 | 本学期不开放答辩认定通道 | 附件材料供下学期准备答辩认定的学生进行参考。 |
注意:申请表上“申请者签名”处要求使用手写签名。
4、如果赶不上这次认定,后续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机会
1)每学期都有一批申请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的机会;
2)毕业班学生在每年春季学期有第二批认定机会,第二批认定不晚于毕业设计成绩录入时间,不影响第一批毕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