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逐光启航”卓越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的通知

来源: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09-11访问量:311

一、总则

为促进研究生导师鼓励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提升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设立“逐光启航”卓越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为本院在编研究生导师,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指导2023年度入学的本院硕士研究生;

2)申报人指导的在校硕士研究生(2021-2023级)中有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硕士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过SCI(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或参加过学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科创赛事并获得第二等级以上奖项;

3)申报人指导的202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均在70分(含)以上,且近三年内无盲审、抽检不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

4)申报人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按学制2023年应正常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无延期毕业。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1.申报人需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计划、预算、研究内容等);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择优资助。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结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本项目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发表(或录用)一篇(非预警)SCI期刊/CCF会议论文;

2)参与硕士研究生需至少参加一次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其他学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科创赛事;

3)项目执行期内至少邀请一人次校外专家来学院做正式学术报告(报告前应在学院网站发布报告通知,并及时到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登记);

4)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发表证明、赛事获奖证书(或报名、参赛佐证材料)、学术报告照片或视频等。

2.提交项目报告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一评审。

3.未能按期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申报人从该项目结题的下一年度起连续三年内不具备申报本类项目的资格。

五、项目经费管理

1. 项目执行期两年,经费1万元整,分两年拨付,当年拨付一半,第二年拨付剩余部分;

2.经费使用应符合上海理工大学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并用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开支,包括版面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会议注册费、材料费、专家咨询费、资料费、邮电费和超算费等。

六、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内容如有与当年项目申报通知不一致之处以当年项目申报通知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请有意申请的导师于2024927日前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学生发表SCI收录证明、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发到邮箱:gd201@usst.edu.cn,邮件主题为:“逐光启航”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申请人姓名,并将纸质版交到研究生秘书处(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21-55270283)

附件:

“逐光启航”卓越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实施办法.docx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逐光启航卓越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申报书.docx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逐光启航” 卓越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逐光启航” 卓越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系列学术报告登记表.xls





返回原图
/